温州刑事会见律师
法律咨询: 13738778655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
文章列表

职务侵占罪标准有哪些内容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

2021年5月11日  温州刑事会见律师   http://www.hzxsyytls.cn/

 崔波律师,温州刑事会见律师,现执业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  

职务侵占罪标准有哪些内容



职务侵占罪标准包括了两方面,即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。这两个标准对行为人来讲都是很重要的,一个可以确定行为是否属于职务侵占罪,一个可以作为依据对行为人进行处罚。接下来,将为的大家介绍职务侵占罪标准的内容。




一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:


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1979年刑法未作规定。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《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》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。1997年刑法第271条规定,“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:数额巨大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。”


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本单位所具有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。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、盗窃、骗取等非法手段。构成本罪,必须达到“数额较大”的标准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》。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。这里的数额,应当累计计算。


应当注意,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,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,应当追诉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、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,及时确定本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,并上报备案。


二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:


犯本罪的,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:


1、构成职务侵占罪的,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:


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,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


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,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


2、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,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,确定基准刑。


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经济数额的犯罪,不管是其立案标准还是量刑标准都是与犯罪数额相关的。我国规定职务侵占非法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,且这里的数额是可以进行累计的。而职务侵占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,在3个月拘役到1年有期徒刑之间处刑。为你收集本篇文章,希望对您了解职务侵占罪有所帮助。







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包括哪些



职务侵占罪对象的量刑是什么



职务侵占罪该怎么判刑 ;




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



一、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


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,“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:数额巨大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。”


同时,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》。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。这里的数额,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。


二、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


职务侵占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:


客体要件


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。对象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,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“动产”,不仅指已在公司、企业、其他单位占有、管理之下的钱财,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,如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。就财物的形态而言,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,如厂房、电力、煤气、天然气、工业产权,等等。


客观要件


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占本单位财物,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,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


1、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,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。


2、必须有侵占的行为。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方法转为己有,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,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,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,即可构成本罪。


3、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、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,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,则也不能构成本罪。


主体要件


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,包括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。


主观要件


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,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。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、收益、处分的权利。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,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。


现实中,很多人区分不清楚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,从法律角度来看,我国对这两个犯罪的主体规定不一样,虽然都是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,但具体的立案标准规定也有所差异。关于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的内容,就为大家介绍到此,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。










文章来源: 温州刑事会见律师
律师: 崔波 [温州]
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
电话:13738778655


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
  • 1.从合同纠纷谈合同诈骗行为的认定
  • 2.申请了取保候审需要开庭吗?
  • 3.经济犯罪是什么 私人买卖柴油犯法吗
  • 4.经济案件千万能判多久?过失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
  • 5.经济犯罪相关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犯罪多长时间通知家属?
  • 联系方式
    咨询热线:13738778655
    律师微信平台
    快速咨询
   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@2024 版权所有 温州刑事会见律师
    法律咨询热线:13738778655 网站支持: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